2021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公告(1名)

2021-06-04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2021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4至2021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聘机制,切实提升我旗公立医院的治理体系、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医管委发〔2021〕5号)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决定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院长,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范围和组织形式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院长1名,选聘工作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良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医学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选聘资格及年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机构)院长工作经历;
 
  (2)具有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副院长或院长助理任职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列入失信或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8.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9.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三、公开聘任的程序、方法及步骤
 
  公开选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走访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www.yjhl.gov.cn)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到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创业大厦B座504办公室)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4至2021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联系电话:0477-8684505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近6年以来个人所获得奖励,授奖单位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健康和科技部门)、任职证明或聘用文书和近6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原件1份。
 
  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公开选聘。公开选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比例时取消本次公开选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在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履历业绩评价、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走访考察
 
  此次选聘通过履历业绩评价、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走访考察的方式确定院长人选,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年度考核、奖励等实际情况,以计分的方式进行评价并公示。
 
  (1)管理岗位任职情况(10分):指满足选聘任职条件规定的管理岗位;三级医院院长10分、副院长8分;二级医院院长6分、副院长(院长助理)4分。
 
  (2)奖励情况(10分):近6年以来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医疗卫生类奖励(包括获得的科技项目),论文奖励除外。获奖授予单位为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健康和科技部门。获国家级表彰的计10分;获自治区表彰的计7分;获市级表彰的计4分。取最高一项赋分一次,不累加计分。
 
  (3)学历学位情况(7分):个人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情况。取得博士学位的计7分;取得硕士学位的计5分;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计3分;取得专科学历的计1分。以最高层次赋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4)年度考核结果(3分):指近6年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每评过1次优秀计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年龄、获奖时间、任职经历时间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6月1日。
 
  2.竞聘演讲。竞聘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其政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对拟竞聘医院现状的分析和医院发展预期目标、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方面的能力。时间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竞聘演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5%;其中竞聘人员所在单位民意测评占民主测评成绩的80%,所在地区卫健委环节及以上领导干部测评占民主测评成绩的20%。
 
  4.走访考察。走访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5%。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与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及领导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并最终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履历业绩评价、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列为考察人选。
 
  (三)确定和公示拟聘人员
 
  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履历业绩评价、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考察等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办理具体聘用手续。经公示如拟聘人选不宜选聘,所空名额经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聘任院长的管理
 
  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内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合格者届满可参加下一届院长竞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一)目标管理
 
  1.目标设定。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卫生健康总体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和发展需求,提出院长任期内医院各项重点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分阶段目标任务。
 
  2.目标签订。任期目标确定后,新任院长与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向全院职工大会公开承诺。
 
  3.目标调整。若上级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新要求、新部署,任期目标经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院长协商,报请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后,可以做适当调整。
 
  (二)考核
 
  1.年度绩效考核。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任期目标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聘请第三方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医院的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医院建设、医院管理、医院持续发展等指标。
 
  2.任期目标考核。院长一届任期满后,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院长任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合各年度实绩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院长优先推荐、续聘、解聘、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完成年度阶段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任务,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考核分值兑现绩效年薪,同时将考核分值与财政补助、工资总额等挂钩。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在某项重点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给全旗卫生健康行业带来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荣誉,由旗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3.年度绩效考核一次不合格,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予以解聘;未按要求完成任期目标任务,任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得连任、续聘。
 
  4.对旗委、政府和卫健行政主管部门任务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安全事故、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五、待遇
 
  旗人民医院院长聘任工作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依据选聘结果予以聘任;聘任院长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
 
  旗人民医院院长年薪为税前30万元,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基础年薪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待遇按月发放;剩余部分为绩效年薪,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完成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任务进行考核后按考核分值比例兑现;“五险一金”参照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缴纳。
 
  若医院等级晋升,院长的年薪按照《伊金霍洛旗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伊政办发〔2014〕89号)文件规定执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院长年薪最高为35万元,三级综合医院院长年薪最高为50万元。
 
  六、解聘辞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不达标的;
 
  (二)单位年度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70%(不包括70%)的;
 
  (三)单位年度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单位年度内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
 
  聘用人员若解聘,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另行调整工作。
 
  聘任人员在任期内,本人主动提出辞职的,需书面申请,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将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未经批准,不得离职。擅离职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院长工作必须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与公开选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对于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从重惩处。
 
  (三)在公开选聘期间,竞争对象若有拉关系、走门路、请吃送礼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对干扰破坏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肃查处。
 
  (四)公开选聘期间,旗人民医院要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对思想松懈、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五)为加强社会监督,公开选聘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派驻纪检组0477-8684502)。
 
  八、附则
 
  本次公开竞聘有关事宜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Vc67IfbtX-EEHq878nF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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