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3-10-12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呼伦贝尔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8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呼伦贝尔市人社系统城镇公益性劳动保障协理员和人社服务专员开发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1﹞74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待遇
 
  1、根据上级精神,2023年根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8名,其中: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21名,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12名,就业服务专岗5名。具体招聘工作地点、人数及报考条件等详见《根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被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贴每月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是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报名地点:根河市区职位(含敖乡、好里堡)到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根河市区以外职位到辖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3、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4、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不得委托他人报名,贴近期免冠同版2寸照片。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根河市2023年人社系统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成绩及应聘资格。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在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条件,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市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经领导小组同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五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拟招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由人社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5222387
 
  满归党群服务中心:5375345
 
  阿龙山党群服务中心:5352740
 
  金河党群服务中心:5473808
 
  得耳布尔党群服务中心:18647003717
 
  (二)监督电话
 
  根河市人社局:5226558
 
  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5227756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genhe.gov.cn/News/show/1139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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